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深入辖区
开展毒品原植物 “零种植”“零产量”宣传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9-11-20 16:59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为贯彻落实省院《关于开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2019年11月14日,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五检察部派员前往辖区内的铁路基层单位,深入基层工作现场开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宣传月活动。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周全红、书记员董海丽、第一检察部书记员王晓华等同志来到新荷铁路龙泉村站,这是一个铁路货运三等站,附近有铁路专用线以及铁路林场、铁路公安警务区等铁路基层单位,是铁路点多线长,零散分布的典型。在铁路公安处干警的配合下,我院干警逐一查看了铁路公安驻站警务区、铁路林场和附近铁路单位的蔬菜种植地块,并向在场的公安民警和铁路职工调查了解情况。在查看的地块中没有发现毒品原植物。驻站警务区的公安干警和铁路职工对禁毒知识普遍有所了解,禁止种植工作做得扎实。

针对在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方面可能存在的模糊认识的情况,周全红主任按照省院关于开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宣传月活动文件的布署,有针对性地向在场的公安干警和铁路职工详细介绍了我省当前开展禁毒活动面临的形势,向他们提出明确的要求,对公安干警铁路职工提出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疑答惑。帮助他们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自觉禁止种植毒品原植物的意识,以自己的行动确保实现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出”。通过亲身的工作实践,参加宣传活动的干警也深刻地认识到检察机关开展毒品原植物“零种植”“零产量”宣传月活动,对于消除毒品危害,促进和谐社会建议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开展宣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