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郑州铁检院干警大讲堂再次开讲,这是一次政治轮训,更是一场心灵的洗礼。
“84%的老人反映药品说明书‘字太小看不清’,58%的老人‘看不懂专业内容’——当我们的长辈因一张小小的说明书面临用药难题,谁来守护这份‘老有所安’的期待?”在郑州铁检院干警大讲堂课堂上,这样的民生痛点成为最鲜活的“教材”。
课程由“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识性概念、原创性成果”开始,从“检察公益诉讼”与“公益诉讼检察”的辨析切入。“检察公益诉讼”与“公益诉讼检察”,两个相似的表述背后,是制度设计的深层逻辑。课堂上,姜新国检察长用“诉讼”与“职能”的对比,让干警瞬间厘清边界:检察公益诉讼聚焦“诉讼”本身,是检察机关作为原告提起的特定公益诉讼类型,如同“手术刀”,精准解决公共利益受损问题;公益诉讼检察则立足“检察”职能,将公益保护纳入法律监督体系,涵盖诉前建议、调查取证、支持起诉等全链条履职,更像“预防针”,通过监督行政机关自我纠错,把问题解决在萌芽。
从“枫桥经验”的“天下无讼”到“诉前督促”的递进式监督,制度设计既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又彰显检察职能特色。"课程深入剖析了行政公益诉讼的"客观之诉"属性——它突破传统行政诉讼"私权救济"逻辑,以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维护公共利益。
“青年应有鸿鹄志,当骑骏马踏平川。”课堂结尾,姜新国检察长的寄语让干警们热血沸腾。从“药品说明书”到“跨流域治理”,从“文物保护”到“无障碍环境”,检察公益诉讼的每一步,都需要检察人的参与。不少干警表示:“原来学法律不只是背条文,更是用专业能力守护公共利益!”
这堂课,不仅厘清了概念、解读了制度,更在干警心中种下了“公益”的种子。在未来这份“以法治之剑,护公益之光”的信念,必将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青春力量。
公益诉讼检察,不仅是一项检察机关的职能,更是一份承诺——对人民的承诺,对法治的承诺,对未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