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堂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里的法治课
发布日期:2025-08-15 17:1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原来树木的所有权和采伐权是相分离的,自己的树也不能随意处置,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砍伐树木可能触犯滥伐林木罪的相关规定,受到法律的制裁!”普法现场群众恍然大悟地说道。

2024年12月,娄某某、孟某某、牛某在明知黄河湿地自然保护区无法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联系刘某某疏通关系并由刘某某出面代替三人与焦某某签订树木买卖合同,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证的情况下,雇佣曾因滥伐林木受过处理的张某某等人采伐法桐3835株、大叶女贞43株。检察机关经审查发现,娄某某等五人滥伐林木的行为除涉及刑事犯罪,还对郑州黄河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造成破坏,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2025年8月12日,该案在林木葱郁的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跨区划协作实践基地公开开庭审理。检察官在法庭上充分论证了娄某某等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应当承担的刑事责任,着重阐述了树木对黄河流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生物多样性的重要作用,五名被告人当庭主动表示愿意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经法庭调解,作为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检察机关与五被告人签署调解协议,由娄某某等五人以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五人共向国有延津林场(生物多样性保护基地)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75000元,并在《河南法治报》刊登道歉声明。最终法院当庭宣判,以滥伐林木罪分别判处娄某某等人有期徒刑三年至一年,缓刑三年至一年,并处罚金。

“司法办案不仅在于惩罚犯罪,更重在此案的教育警示。”办案检察官在庭审后表示,“通过刑事惩戒与民事修复责任的同步追究,既惩罚了破坏黄河流域环境资源的犯罪行为,还在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的过程中提高了‘绿水青山就是金水银山’的意识。”

庭审过后,郑州铁检院干警深入基地内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清理现场垃圾、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袋、现场普法答疑等方式,让公众深刻认识到保护黄河流域的每一棵植物、每一只动物的重大意义,深切体会到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人人有责、休戚与共的深刻内涵。

从法庭上的刚性追责到对生态环境的修复,再到增强当地群众法治意识,是一个春风化雨的长期过程。郑州铁检院立足黄河流域跨区划管辖职能优势,坚持环资案件刑事打击与生态修复并重,为筑牢黄河生态安全屏障、推动流域生态环境整体性保护和系统性治理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