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开展检察制服着装规范学习
发布日期:2017-08-21 09:10 信息来源: 访问量: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结合文明礼仪养成教育活动和大家共同学习一下检察制服的着装规范开展《规范着装》专题学习活动,从“规范着装”抓起,整肃纪律作风,树立检察官良好形象。

818,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规范着装”专项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2010123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人民检察院检察制服着装管理规定》, 明确了在6项工作中应当穿着检察制服、佩戴检察徽章;4种情形下不穿着检察制服、不佩戴检察徽章;按规范配套着装的5项要求;按规定佩戴检察徽章的4项要求;以及穿着检察制服时,不得违反4项规定,做到服装整齐洁净,仪表端庄得体,注重礼仪规范。改变别干警对着装规定认识不足导致着装不规范的行为时有发生,如有的制服与便装混穿;有的佩戴检徽位置和场合不符合要求;有的女同志违反“留长发者不得披散发,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首饰”的规定等着装不规范的行为。通过学习,和知识竞答互动环节,干警们对如何正确穿着检察服有了明确的认识。

规范着装,是人民检察院维护司法形象和干警精神风貌的基本要求,是维护国家法治尊严,依法行使检察权的需要。活动增强了全体干警对规范着装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活动后大家纷纷表示规范着装,不只是一种形式要求,作为人民检察院的一员,它更是对干警能否实现自我约束,遵守规范的基本考验,在日后的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定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