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关于印发《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
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
(2017-2018)》的通知
各部门:
现将《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8)》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2017年4月10日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
活动”工作方案(2017-2018)
为更好地服务“五位一体”发展战略,推进美丽河南、平安河南、平安铁路建设,解决好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根据上级检察机关的部署,决定于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继续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以下简称“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
一、工作目标
(一)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一定数量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特别要监督立案一定数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实现建议移送、监督立案数量和质量双提高。
(二)发现、移送一定数量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线索,依法查办职务犯罪案件。
(三)通过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推动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问题的有效解决,促进“两法衔接”机制的落实与完善,带动刑事立案监督工作整体水平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是认真摸排梳理线索,做到监督有的放矢。要通过走访铁路站段、林场、土地管理部门、铁路公安机关以及相关铁路行政执法机关,关注新闻媒体相关报道,受理控告、举报、申诉等多种方式,对近年来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摸排、梳理,发现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的涉嫌犯罪线索。在铁路站段、列车开展专项监督宣传活动时,要依靠旅客举报等社会力量解决案源问题。必要时可联合或者配合铁路行政执法机关、铁路公安机关,对辖区内的车站餐厅、超市、乘务员公寓、职工食堂以及列车餐车等进行排查,了解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问题或隐患;对铁路生产力布局调整后出现的空置厂房目前使用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是否存在污染企业,以及是否存在偷排等严重危害生态环境的行为,以发现和收集线索。对掌握的线索要造册登记,认真研究甄别,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监督移送。对需要启动监督立案程序的,要严格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对刑事立案监督的程序要求,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确保监督质量。
二是加强跟踪督促,坚持力度、质量与效果相统一。立案监督重在落实,对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要关注落实情况。对监督铁路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要建立相应的反馈机制以便了解铁路公安机关立案后的落实情况,防止立而不侦、久侦不结。为促进铁路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要处理好类案与个案、大案与小案的关系,既要办好具体个案,又要加强对类案的监督,解决类案背后隐藏的深层次问题、系统性问题,通过办案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在开展两项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工作中,如果发现铁路行政执法机关职务犯罪线索以及失职渎职等行为,要及时向反贪、反渎、民行部门移送案件线索。
三是利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拓宽监督线索发现渠道。要在充分利用现有监督线索来源渠道的同时,积极拓宽刑事立案监督信息渠道。通过“大数据”分析、与铁路公安机关的刑事案件信息共享机制、网络媒体等多种渠道发现线索。要主动会同铁路公安机关、铁路行政执法机关对重点区域、领域开展排查,尤其对涉及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的区域要倒查污染源,摸排案件线索。要注意发动群众举报、控告,提供立案监督线索,特别是要设立网络媒体观察员,主动关注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舆情,及时发现监督线索。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高度、从保障广大旅客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和安居乐业的高度、从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上级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抓好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每个步骤,抓实每个细节,抓牢每个案件。为切实加强对专项监督活动的组织、督导和协调,决定成立由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海霞同志任组长,成员包括政治处、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反渎局、民行科、控申科、案管办等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侦监科,侦监科长刘书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加强督导,解决困难。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督导检查,定期听取两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情况汇报,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指导纠正,同时帮助协调和解决专项监督活动中的有关困难和问题,侦监科要主动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争取支持。
(三)报送信息,准确及时。侦监科要坚持实事求是、敢于监督、善于监督、理性监督、规范监督的原则,既积极开辟案源,又防止唯数量论,切实做到监督数量与质量、效率与效果的有机统一,及时向分院侦监处报送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和督办案件办理情况。侦监科内勤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工作,务必严格按照分院的要求、时间和内容向分院侦监处报送信息和工作总结。
(四)引导舆论,强化宣传。宣传部门要全面掌握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的开展情况,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兴媒体,积极宣传监督成效,提升社会公众对铁路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环境资源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充分展示铁检机关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