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基层检察院新闻宣传建设的困境及探索
基层检察宣传工作是检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层检察院面向社会展示形象的重要展示窗口,是社会各界了解基层检察工作的途径,是基层检察队伍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各种思想文化的交流碰撞,各种思想意识多元、多变、多样的特点日益凸显,这对基层检察宣传工作提出了新的挑战和要求。
一、基层检察院新闻宣传建设面临的新挑战、新要求
一是检察宣传任务多重化。媒体融合发展趋势下的检察宣传工作任务,不仅要以新闻宣传为主线,更要兼顾舆论引导、法制宣传、文化繁荣等多项使命。与此同时,新兴传播媒介快速发展,使检察工作面临空前开放、高度透明、全时监督的舆论环境,新形势下基层检察院舆论引导工作特别是涉检舆情处置应对的任务将更加复杂、更加繁重。
二是检察宣传对象全民化。随着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完善,公众法治意识的不断增强,检察宣传的对象不仅包括传统被动接受的受众,而且包括积极主动参与、监督公众主体,尤其是数字庞大的网民、手机用户。检察宣传工作由单项式灌输向双向互动交流转变。检察宣传对象的全民化、多元化,不仅考验基层检察院对检察信息的把控能力,更考验其对网络舆情的处置能力。
三是检察宣传方式多样化、内容多元化。随着即时传播、海量传播为特点的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消息、通讯等传播体裁与微博、微信、微视频等传播体裁并存,呈现出互动性、多样化特点。同时,检察宣传承载的内容融入了法治信息传播、法律政策解读、案件信息发布等大量新元素,承载的内容更多呈现碎片化、多元化、即时化的特色。
二、基层检察院新闻宣传建设面临的困境及原因
检察宣传是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情况、服务决策、推动工作的重要途径。基层检察院由于业务工作任务较重,人员编制趋于紧张,检察宣传工作面临的困境主要如下:
(一)宣传意识方面
一是业务部门宣传意识不足。基层检察院业务部门干警有“重办案、轻宣传,重内宣、轻外宣,重传统媒体、轻网络媒体”的错误思想,忽视了检察宣传与检察业务的统一性,对检察宣传工作敷衍了事,消极应付目标考评,撰写网宣材料,只求数量、不讲质量,出彩、高质量文章不多,缺少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是宣传人员自身定位不准。检察院宣传工作有单打独斗现象,以协助业务部门做好司法办案工作为宗旨,有不给业务部门增添负担、宣传工作自己搞的思想,不深入业务部门,不了解数据,新闻宣传工作一定程度上成了承担宣传工作的部门和干警的“单人舞台”。
(二)工作队伍建设方面
一是组织架构缺陷。从现实情况来看,基层检察院长期以来不仅未设置专门新闻宣传机构,且囿于编制不足问题,通常是把宣传机构并入办公室、政治部,由一两个人承担组稿、修改、联系媒体等具体工作。而这些人往往还担负着大量综合性文字材料及政务等工作任务,司法体制改革后还出现原兼职新闻宣传工作的人员进入员额检察官序列,进入一线办案,出现身兼数职,无法兼顾、力不从心的情况,或新人接手,经验不足,青黄不接的情况。
二是专业人才缺陷。检察人员招录偏重法律专业,缺乏招录新闻传播学、计算机学等专业人才,而政法院校毕业生,对宣传工作要么能力有限,要么兴趣不大,认为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的“正业”,不愿意在宣传上花心思。
三是专业技能缺陷。在新媒体的不断冲击下,新兴媒体赢得了满满的流量,但目前基层检察院新闻宣传人员不具备专业视频拍摄、剪辑、制作能力,也缺乏专业的视频拍摄、剪辑、制作人才。
(三)宣传途径、内容方面
一是宣传途径单一化。传统纸媒化宣传成为干警意识中的单一宣传方式,写稿件、上报纸成为固化的宣传思维,在宣传方式和渠道上存在误解,认为检察宣传仅指新闻工作,就是撰写通讯报道向媒体投稿,主要依靠图片、宣传单、报刊等传统载体进行检察宣传。
二是宣传内容“老三样”。宣传内容不深不新不精,时代性不强、针对性不强、时效性不强,一般宣传内容都是重大案例、好人好事、工作会议三种,显得传统、陈旧、简陋,出现“官话多、套话多、大话多”、“大杂烩”、“一锅端”等现象,造成宣传流于形式,效果不佳。常规方式介绍案件或一事一人的报道,深度不够、影响不大,达不到预期宣传效果。
(四)制度化建设方面
一是新闻宣传的沟通联络机制尚不完善。基层检察院往往将将新闻宣传工作的重心放在发掘检察工作亮点、提升宣传稿件质量上,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与媒体沟通交流的力度,亟需与媒体建立双向沟通长效机制。
二是新闻宣传的奖惩机制尚未建立。部分基层检察院对新闻宣传的现状制定了相应的新闻宣传考核要求,要求根据各部门业务情况初步制定报送新闻信息数量,但对完成的情况尚未形成配套的奖惩制度。
三是配套投入不足。新闻宣传经费仅限于报纸、杂志订阅等,缺乏配置专业新媒体录音、录像等设备,未设置专门的新媒体工作室,缺乏社会新型技术机构支持,影响网络宣传形式创新性、多样性。
四是日常新闻宣传机制不健全。基层检察院往往没有建立完备的检察宣传机制,主要依靠干警个人的自觉性或领导的督促。检察宣传的长期机制没有形成。宣传工作因部门领导、分管领导重视程度有所差异,出现重专项宣传,轻日常宣传现象。
三、加强基层检察院新闻宣传建设有益探索
(一)强化宣传意识,营造检察宣传全院一盘棋良好氛围
一是构建院领导抓主管部门、部门领导抓具体落实的宣传大格局,充分调动全院干警参与新闻宣传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从各部门选拔文字功底好、踏实负责的新闻宣传通讯员,形成稳定有效的新闻宣传、采集、编写、报送机制。
三是新闻宣传工作人员以策划选题为主,通过定期主动走访、微信群等方式及时向各部门传达新闻宣传的选题要求和方向,了解各业务部门在司法办案、工作推动、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情况,保持较为稳定的新闻线索提供规模。
(二)树立创新思维,在宣传理念、方式、内容上狠下功夫
一是基层检察院宣传人员要始终坚持系统思维,保持思想的敏锐性和开放度,树立与时代要求相契合的思想观念,用新认识新飞跃打开工作新局面,让宣传工作接地气有生气。
二是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多种载体和手段,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主战场作用和新媒体矩阵的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推送作用,用灵活的方式多维度展示检察工作。
三是多角度、多元化强化宣传效能,在政策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错案纠正分析、先进典型、故事说法、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等方面形成多角度内容丰满的宣传效应。
(三)健全奖励考核机制,激发全员宣传的激情与干劲
一是要制定检察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对新闻宣传实施奖惩措施,根据稿件采取情况,确定不同的奖励标准,把检察宣传工作作为全院和各部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目标,选拔任用、职级晋升时,将宣传调研工作业绩作为考核的一项指标,形成干有所得、劳有所获的工作氛围,形成人人重视宣传、人人参与宣传的良好氛围。
二是要将全院新闻宣传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季度,每季度将各部门被采用的新闻宣传稿件进行汇总,以报表形式向院领导及各部门进行反馈,实现对各部门新闻宣传工作的动态监督。
三是采取梯级奖励模式,在保持新闻稿件数量的基础上,更加重视稿件质量,对于高级别媒体采用的新闻稿件,给予更多的奖励,突出对业务部门的激励作用。
(四)加强队伍建设,打造素质过硬的宣传后备力量
一是在公务员招录中优先考虑具有中文、新闻传播、计算机知识的专业人才,提升基层院检察新闻宣传的专业程度。
二是要提高检察宣传人员素质能力,通过将新闻宣传、涉检舆情应对、新媒体策划、采编、制作等作为培训内容,开展学习培训、宣传教育等活动提高宣传人员舆情引导和处置的敏锐性和综合能力,有针对性的提高新闻宣传的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新闻宣传工作人员的轮岗制度,建议新闻宣传人员到业务部门开展短期轮岗学习,深入了解检察业务工作过程,发掘业务工作亮点,提升业务工作经验的转化率,打造一支既熟悉检察政工工作、检察宣传工作又精通检察业务的检察宣传队伍。
四是要加大检察宣传舆论工作的投入,积极创造有利于宣传工作的条件,提供必要的物质资金保障,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关心,确保基层院检察宣传队伍稳定,为检察宣传工作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