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全面推行公开听证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规定,本院决定对石某某、贾某某等3人故意伤害案集中召开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上午9:00。
二、听证地点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一)参加听证会的人员需出示身份证件,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
(二)听证过程中,参会人员应当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检察官,电话:0371-86022069,耿检察官助理,电话:0371-86022069。
特此公告。
郑州铁路运输检察院
2025年9月15日